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索引号: | ZDDBG205960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4]446号 |
发布机构: | 厅公路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4-06-05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14〕25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营造“安、畅、舒、美”的出行环境是交通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乱建违法建筑、乱开平交道口、路边摆摊设点等路域环境问题是交通部门多年来屡治难愈的顽疾。省政府将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必将对治理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各单位要把握来之不易的良好工作局面,高度重视治理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群策群力,确保通过一年多的治理工作,使我省的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达到预期的目的,走在全国的前列。
二、落实治理责任。全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交通部门由省公路局负责牵头组织,各市交通运输局和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一)省公路局要按照省政府要求,尽快制定下发《陕西省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抽调精兵强将,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加强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向省厅报送工作总结。
(二)各市交通运输局要从建立和完善路域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出发,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有关工作,争取以市政府名义印发路域环境治理方案,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其负责的治理任务。
(三)省高速集团、省交通集团、各收费公路经营公司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成立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四)各单位要针对不同路段的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并优先选择1~2条路段进行重点治理,要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省厅将根据治理情况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广典型经验。
(五)省厅将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目标责任考核,将治理工作成效与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年终考评挂钩。各单位也要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化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争取市政府将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三、落实治理经费。资金投入是路域环境治理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市交通运输局既要精细筹划,用好中、省、市养护专项资金,更要抢抓机遇,积极争取同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县(区)人民政府配套资金。高速公路路域环境治理费用按照有关程序纳入通行费收支预算。省厅将根据各市路域环境治理成效,采取计划倾斜等多种方式给予支持和奖励。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积极协调宣传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做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动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6月3日